各市县(区)慈善会:
根据总会“慈善之光”项目实施方案,现在全区摸排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并进行救助,请各单位按照《宁夏慈善总会2023年度“慈善之光”项目实施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名单和资料,于11月13日之前报宁夏慈善总会。
联系人:苏芸 联系电话:0951-5037639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阅福路207号(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南门西侧二楼
附件:1.宁夏慈善总会2023年度“慈善之光”项目实施方案
2.宁夏慈善总会“慈善之光”大病救助项目申请登记表
宁夏慈善总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宁夏慈善总会
2023年度“慈善之光”项目实施方案
为助力自治区精准脱贫攻坚,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致贫顽疾。全面发挥慈善组织辐射、带动的作用,扩大救助面,持续实施“慈善之光”重特大疾病救助慈善项目,帮助我区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负担。
一、救助对象
1.具有宁夏户籍的重大疾病患者;
2.在宁夏居住一年以上,罹患重大疾病,且无法享受政府救助、慈善救助的人员;
3.符合条件的孤儿、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群体。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本项目的救助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后,仍存在家庭特殊困难;
2.在项目实施期间,因治疗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负担加重;
3.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慈善会提出申请,提交《重特大疾病救助慈善项目申请表》,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低保证、孤儿证、残疾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提供居民户口簿威廉希尔门户网站和个人页)、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住院费用票据、医保中心报销凭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凭证、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凭证和临时救助凭证及其他社会救助凭证等复印件;
2.县级民政部门、慈善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寄送至宁夏慈善总会;
3.我会对上报的救助对象相关材料进行调查和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项目实施时间
本项目自项目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至项目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五、调查审核
1.我单位将对救助对象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住院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2.我单位将对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六、有效票据与时限
1.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以申报之日至上一年同日内所有的住院票据为有效票据,贫困证明、建档立卡对象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提供居民户口簿威廉希尔门户网站和个人页)、医院诊断证明、医保中心报销凭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凭证、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凭证和临时救助凭证及其他社会救助凭证有效时间按照申报之日至上一年同日时间认定。
2.审核完毕后,因相关材料不全需进一步补充材料的患者自我会通知之日起,60天内将补充材料提交各市县(区)慈善会,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救助。
七、救助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1.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我会将根据其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申请人一定的医疗资助,并进行发放。
2.由我会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救助对象最大程度收益。
3.申请救助的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所有的证明材料,配合调查。对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救助金的情况,将取消救助资格,如数追回救助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4.该项目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
宁夏慈善总会“慈善之光”大病救助项目
申请登记表
患者 姓名 | 性 别 | 籍 贯 | (患者照片) | ||||||
患者身份证号 | 所患疾病 | ||||||||
救助对象类别 | |||||||||
患者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
监护人 姓 名 | 监护人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病情诊断: | 合计医疗住院费用: | ||||||||
医疗保险报销金额: | |||||||||
大病保险报销金额: | |||||||||
政府医疗救助金额: | |||||||||
民政临时救助金额: | |||||||||
社会其他资助: | |||||||||
个人自费住院费用: | |||||||||
各市县(区)慈善会或民政局 对患者身份审核意见: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释:
1.患者限宁夏户籍。2.此表一式两份,患者或其监护人填写,交各市县(区)慈善会或民政局审核通过后,连同患者本人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宁夏慈善总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